根据校党委组织部《淮阴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党组发〔2025〕6号)要求,我处决定于2025年3月28日起,对刘蒙同志自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担任科学技术处处长、联合技术转移中心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也可以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审计组组长:蒋明华
审计组成员:胡梅(主审)、何淼
审计组工作地点:审计处财务审计科
审计组联系人:胡梅
联系电话:83525832
手机:13861570836
电子邮箱:2650063211@qq.com
审计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