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和数量,提高立项率,经研究,自2022年10月启动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指导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单位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具备申报资格的教师积极申报。已结题的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近五年获得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以及在外访学人员应带头申报。鉴于青年基金项目的评选办法和倾斜力度,符合青年基金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均应申报。社科处、科技处将根据各学院项目申报数和集中论证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并协助邀请专家和完成评阅工作。
二、时间节点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节点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节点
三、其他事项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学院申报计划见附件1、附件2。
2.二级学院召开申报项目论证会前,应将论证会的时间、地点等报社科处、科技处(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技处联系。
社科:胡风霞 83525919;自科:左克锐 83525823。
Email:hytcskc@126.com(社科)
hysykjc@126.com(自科)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学院申报计划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学院申报计划
3.2023年度国家基金校外专家论证信息表
社科处、科技处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