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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17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1-12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现对2017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现将《关于清理2017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结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5日(周三)

关于成果形式

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提交结项材料的同时提交变更申报表,对结题形式进行变更。

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报告的相似比原则上不超出15%。

三、报送材料

纸质版《结项审批书》1份,最终成果简介1,最终成果3套(结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纸质版报送至6号楼社科处2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5298128@qq.com。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胡风霞,联系电话:83525919

附件:关于清理2017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科研部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清理2017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各高校、单位科研(社科)处: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

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7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我办审批。

2.关于成果形式

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

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

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请各单位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督促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或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丽;联系电话:025-88802748。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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