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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淮安市第三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三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4-22点击数:

关于推荐淮安市第三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三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


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淮安市第三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三届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关于选树淮安市第三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三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淮科协发〔2021〕16号,见附件),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科学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并在基层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已入选往届“科技之星”人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二、推荐名额

“优秀科技工作者”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人;“创新团队”不限额。

三、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应为在淮安工作具有中国国籍的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术研究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其研究成果有较高的水平或价值;

2.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科技应用和开发研究方面实现了较大的突破,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4.在科学技术普及、智力开发、新技术推广和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中成绩显著;

5.在科技管理、科技服务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组织才能,科技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在本系统内处于领先地位。

四、推荐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积极推荐本单位优秀科技工作者。

2.既要重视推荐人选在科研、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贡献,又要注重其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要特别关注并推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333”现代产业体系中作出突出成绩以及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3.做好推荐材料的初审把关。推荐材料要求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

五、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淮安市第三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三届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纸质稿一式1份及电子稿);

2.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事迹摘要(纸质稿一式2份及电子稿);

3.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4.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保密审查,申报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5.申报材料所需表格可在淮安市科学技术协会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二)报送时间、地点

   推荐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28日前报送至科研部平台与团队建设科(办公6号楼2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部电子邮箱。

联系人:万茹

联系电话:83525608

电子邮箱:hysypt@126.com


附件:关于选树淮安市第三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三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科研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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